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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新能源汽车应提高动力电池安全防护能力

时间:2025-07-06 06:42:35 出处:热点阅读(143)

原标题:工信部:新能源汽车应提高动力电池安全防护能力

记者4月8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微信获悉,工信高动工业和信息化部、部新公安部、汽车全防交通运输部、应提应急管理部、力电力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池安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《意见》就新能源汽车安全提出多项指导意见:在动力电池方面,工信高动提出提高动力电池在碰撞、部新振动、汽车全防挤压、应提浸水、力电力充放电异常等状态下的池安安全防护能力;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,提出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,工信高动并采取相应的部新加密、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等。汽车全防

谈及《意见》编制背景,工信部表示,近年来,我汽车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,安全总体形势持续向好,但也要看到,随着保有量的快速增长、老旧车辆不断增多,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依然存在,部分企业质量保障体系仍然有待健全完善;同时,网络安全、数据安全等新问题的出现,使新能源汽车安全的内涵和外延也在发生变化,由此,《意见》应运而生。

2021年以来,工信部等五部门组织行业力量,开展专题研究,启动了文件起草工作。去年10月,形成《意见》征求意见稿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此后,修改完善形成《意见》。《意见》包括8部分22条,以及1个附件,从完善安全管理机制、保障产品质量安全、提高监测平台效能、优化售后服务能力、加强事故响应处置、健全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要求。特别是针对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多次起火、个人隐私数据泄露担忧等公众关注的问题,提出了一些具体意见。

《意见》在产品设计、供应商管理、生产质量管控、动力电池安全等方面都提出了指导意见。针对动力电池,要求企业要积极与动力电池供应商开展设计协同,持续优化整车与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匹配以及热管理策略,明确动力电池使用安全边界,提高动力电池在碰撞、振动、挤压、浸水、充放电异常等状态下的安全防护能力。鼓励企业研究应用热失控实时监测预警装置和早期抑制及灭火措施。

近年来,个人数据安全受到越来越广泛关注。《意见》提出,企业要按照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个人信息,制定内部管理和操作规程,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,并采取相应的加密、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,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、篡改、丢失。

随着新能源汽车越来越智能化,用户如何能够正确使用车辆辅助驾驶等智能化功能,也成为新能源汽车安全的重要部分。对此,《意见》提出,鼓励企业通过驾乘操作规范手册、视频等方式,引导消费者培养良好的用车养车习惯。明确告知消费者安全注意事项,指导消费者熟悉电池安全使用边界、车辆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及发生起火燃烧等事故的常见征象等,掌握逃生自救技能,妥善应对可能出现的安全事故。建立完善客户档案制度,确保及时精准确定缺陷汽车产品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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